交通运输部要求实现2013年坍塌和高坠事故持续下降

发布日期:2013-07-17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努力实现2013年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死亡总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1%的目标。
  通知指出,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在建的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重点预防深基坑或围堰的开挖与支护、梁板等大型预制构件的吊装及固定等作业环节或设备设施可能引发的坍塌事故;重点预防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模板体系及外用电梯的安装拆除作业可能引发的高处坠落事故;重点治理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等“三违”行为。
  通知明确,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突出重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6月中旬至9月,自查自纠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措施,限期做好整改落实;10月至11月中旬,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停工,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按规定上限处罚。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
 
来源:中国路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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